1、此表适用于各协会员工或系部组织申报图书馆活动场地时使用。
2、相关活动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按程序审批,核准后方可执行。
3、此表一式三份,图书馆、活动主办单位(申报单位)、协会指导(系部)老师各一份。
4、院员工会各部门组织活动由院员工会审批,各社团组织活动由社团联合会审批,各系部员工会、各
班级组织的活动由系部团总支或党总支审批。
5、若有校外赞助单位,请附上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,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相应的赞助
协议书。